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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卢某在出租屋放置32个液化气瓶,按法规被行政拘留10日处罚

发布时间:2023-07-15 14:00:19来源:本站原创

据中山市公安局消息,近日,中山火炬公安张家边派出所消防巡查员,在对辖区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东镇北路附近某出租屋内有人非法储存液化气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张家边派出所立即联同火炬开发区住建、消防等部门到场开展燃气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出租屋内和出租屋门口停放的三轮电动车上均有存放液化气罐,50kg液化石油气瓶2个、15kg液化石油气瓶25个、6.5kg液化石油气瓶5个。

经查,卢某未取得经营许可,并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已构成非法运输储存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卢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警方提醒,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请广大市民切勿非法储存。同时,购买液化气罐一定要到正规的充气站点,对报废和超期不检、超期使用的钢瓶坚决不用,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责编: xu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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