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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民营企业家被羁押1579天后无罪释放

发布时间:2023-07-06 17:45:21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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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民营企业家被羁押1579天后,无罪释放

 

6月1日,55岁的唐其文走出了天津市武清区看守所,至此,他已被羁押了1579天。

“判决如下:被告人唐其文无罪。”当天津市武清区法院法官当面宣读出判决书上这最后一句话时,唐其文顿时“百感交集,非常激动。”

 

“无罪释放”,这是唐其文四年多来一直坚定的信念。“我知道自己无罪,所以,我从没有放弃过。”

 

唐其文无罪判决书。

 

唐其文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在看守所内,身体也差了一些,但自己一直坚持锻炼,他还等着出去后再奋斗。

 

回首四年多前,唐其文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开启了四年多的羁押。

 

唐其文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当时其与合作伙伴李先生约定好一起投资销售商铺,对方出资1500万元,但在签合同当天,因为李先生现场查看后,觉得销售难度太大,不愿意负责销售商铺,所以,这个合作项目没有谈成,但在经过李先生同意后,其安排把钱款暂时作为他用了,“当时他说,只要到期还款就行了。”事后,双方还签订了还款协议、股权质押合同等,所以,唐其文认为,两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民间借贷。

 

不过,由于唐其文未能如期还款,李先生多次催要无果,几经波折之后,李先生报警,2019年2月3日,唐其文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天津市武清区检察院指控唐其文犯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9月30号向武清区法院提起公诉,此后,该案件历经两次补充侦查,6次分别延期审限3个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唐其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被告人唐其文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五年,并处罚金。

 

将申请国家赔偿

 

唐其文与李先生之间是投资还是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成为该案的争议焦点。

 

大皖新闻记者从一审刑事判决书上看到,武清区法院认为,本案所涉《投资合作协议》,按照双方约定的主要条款,李先生能全额收回款项,不承担风险,仅享有收益,“稳赚不赔”,排除了双方共担合作风险的情形,符合借款合同的实质,应认定双方关于钱款的约定名为投资实为借贷。

 

同时,法院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唐其文在与李先生签订合同时无履约能力,不足以证明李先生系因唐其文虚构事实而产生错误认识后向唐其文转账1500万元,也不足以证明唐其文将李先生转账的1500万元予以挥霍、用于违法活动等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而且,唐其文签订合同后,有为履约质押股权的实际行为,履约具有可期待性。

 

综上,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其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钱款的证据不足,指控构成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人唐其文无罪。

 

“我一直坚信自己是无罪的,终于等到了。”唐其文说,他非常感谢坚持正义的法官,让自己得到了公平正义。

 

唐其文透露,自6月1日被释放后,他回老家探望了家人,随后,又立即赶回了深圳,虽然遭受了重创,但自己仍有信心将公司和项目做好,也希望自己有能力后,可以回报社会,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同时,他也委托该案辩护律师吴丹红为自己申请国家赔偿,不管最终能够赔偿多少钱,他都将拿这笔钱去做一些善事,拿去帮助那些需要司法帮助的人,“因为自己感同身受,希望这种冤案以后越来越少,愿天下无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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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xu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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