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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四川广元发布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5-10 15:26:3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四川省广元市市场监管系统正在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聚焦餐饮浪费突出问题,依法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将节约理念贯穿餐饮全链条。现公布6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典型案例,以警示和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一、广元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广元某酒店有限公司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9日,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当事人宴会厅未见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标识,后门一垃圾桶内装满剩菜。当事人未主动向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造成严重食品浪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苍溪县元坝镇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2月27日,苍溪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当事人经营者和服务员未对来店就餐的消费者提示说明及引导其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3月28日,苍溪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朝天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朝天某卤菜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4月19日,朝天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现场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经核实,当事人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朝天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剑阁县武连镇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1日,剑阁县市场监管局发现当事人在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中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也未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剑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青川县三锅镇某串串店未采取措施防止食品浪费案

2023年3月18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2023年3月30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六、旺苍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旺苍县某米粉店未张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语案

2023年4月12日,旺苍县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店内未张贴反餐饮浪费宣传标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旺苍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来源:广元市场监管)

(责编: wangl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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